工程合同管理讲义,可以多试听几家培训机构。
工程合同管理步骤有哪些?工程合同管理步骤:
一、签订工程合同前的准备
1、建筑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行核实,并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
2、公司经办人参考有关合同文本底稿,并结合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确认合同条款。
3、工程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数量;
(3)质量、质量标准、异议期、质保期;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二、工程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签订
1、经办人将合同文本底稿报送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一部分的要求审核合同,并对其负责。
3、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应当从公司风险方面审核合同底稿,并提供建议,供公司总经理参考。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但在当前公司经营中又暂时无法避免的、可能无效的合同,财务部和总经办应从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出发,审核合同时尽量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公司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以一较小的风险来回避更大的风险。
三、工程合同的履行
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后,应由经办人或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专人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办人或合同履行监督人负有下列责任:
1、收集保管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书面文字、来往信函等资料。
2、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行为或重大争议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研究决定应对措施。
四、建筑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点
建筑企业的绝大部分合同风险是发生在履行阶段,多数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流程是首先由业务部门【或法务部】拟稿,然后交由法务部审核,之后由各业务部门负责履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乏法律方面的跟踪把关,因此造成合同潜在风险转化为实际的法律风险。同时在合同救济阶段,由于前期救济措施和后续工作跟进乏力,造成胜诉案件执行不力。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新建工程及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合同,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存档。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怎样的?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在履行中由于它涉及多个主体,工程单体项目又多,经济活动繁杂,如果管理不善或者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过错行为的发生将存在着风险或潜在的风险。且近年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赔付或索赔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的企业为此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责任。有的责任人也因管理失控,致使职务犯罪,受到刑法追究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对此,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方面之一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已成为摆在内审面前不可摆脱的一个新课题。为搞好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根据内审实践,初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是指依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一般总承包合同有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需要有的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为一名或两名当事人,在审计中应对涉及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识别。
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
2、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