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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工程法规》精品知识点: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有权针对人民法院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级别管辖
教材针对级别管辖有了重新的定义,按照诉讼当事人是否同在一地,而划分了经济下限。需要重点关注。
二、地域管辖
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
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①公民:被告住所地(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②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主要营业地,不能确定的,以注册地或者是登记地为住所地。
(2)特殊地域管辖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3.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凡法律规定为专属管辖的诉讼、均适用于专属管辖。
三、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1)移送管辖
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应当受理,不得再自行移送。
(2)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其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速记点评】
(1)《民事诉讼法》对合同纠纷还规定了协议管辖制度。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新法34条)
(2)只有无管辖权的法院才可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得移送。受移送的法院哪怕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得再自行移送。
【经典例题】
1.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业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一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人民法院管辖。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答案】B
【解析】本题考点是专属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了三种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其中,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当事人不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A.双方约定的其他地方
B.原告住所地
C.被告住所地
D.合同履行地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纠纷的协议管辖制度。《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合同纠纷,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严某在某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位于该市B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人员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该楼下住户家具被淹毁;严某交涉未果,遂向该市B区法院起诉装修公司,B区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A.A区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B.严某有权向B区法院起诉
C.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A、B区法院均无管辖权
E.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点是合同纠纷管辖、专属管辖和移送管辖的基本概念。首先,本案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应按照普通的合同纠纷管辖处理,严某有权选择在被告住所地B区或合同履行地A区法院起诉,因此选项ABC三项应选而选项D错误。其次,移送案件,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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