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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造价管理考点

1K20 市政公用工程造价管理

1K2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 工程实施阶段: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供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3 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4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投标人确定综合单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施工图及说明,仔细地校对、核对工程数量后方可确定报价,规避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使组价过程存在风险。

5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人通常仅列出措施费项目或不列项目,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应依据标书中的施工方案计算措施费,规避施工措施费考虑不足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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