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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要考点(一)
一、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承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施设倒塌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注:基于合同),有权向其他责任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造成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3)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损害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4)注意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分:
1)没有合同关系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
2)造成人身伤害的,肯定是侵权之债;
3)没有合同而造成财产损害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
3、无因管理:管理过程中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管理人(本人)承担。
4、不当得利:得到利益的人向失去利益的人返还。
【经典试题】债的产生根据有( )。
A.合同
B.侵权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E.支付价款
【答案】ABCD
二、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政府批准;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须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注:二证合一);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A.划拨: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注:先规划再申请用地);
B.出让:先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先签合同再领取规划证);
3、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注:不是开工要求)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房屋征收是国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种方式。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注: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大型人员密集的场所和特殊工程的消防设计需要公安机关审核;
【经典试题】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建设工程,到位资金原则上最少为工程合同价的( )。
A.20%
B.40%
C.50%
D.30%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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