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二级建造师培训,考二建一般选择环球网校2、3千的网课。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合同履行的规定
2Z41 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定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就其实质来说,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
2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3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的原则
4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主体
合同履行的主体包括完成履行的一方(履行人)和接受履行的一方(履行受领人)。
完成履行的一方首先是债务人,也包括债务人的代理人。但是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亲自履行者除外。另外,当事人约定的债务人之外第三人也可为履行人。但是,约定代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的不履行责任却要由原债务人承担。
举例:某承包人委托某进出口代理商进口成套设备,该代理商依约以自己名义与境外设备供应商订立进口合同,该合同双方约定该供应商将设备运至项目现场,接受人为该承包人。本例即属于上述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江西省二级建造师培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二级建造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