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税务师培训机构,正保会计网校的税务师师资,当之无愧是非常强的。
税务师《税法(Ⅰ)》高频考点: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经常以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的形式考查,在计算综合题中也有所体现,几乎每年都会涉及到。
【高频考点】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1.存款利息。
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3.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4.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5.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
6.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以上就是关于宁波税务师培训机构的详细介绍,更多与税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