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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

1.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原则

2.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

3.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适用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知识点为近年新增考点,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高频考点】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规则

(一)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原则

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程序正当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在法定范围内制定,并符合以下要求: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明确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的,应当明确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幅度的,应当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行政处罚的,应当明确单处或者并处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

(三)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适用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②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③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④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①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②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③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④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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