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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点解析:应交所得税计算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第六章 利润
知识点三、应交所得税计算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纳税调整增加额:
(1)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14%、2%、2.5%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但不超过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利润总额的12%;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营业收入的15%.
(2)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
(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2.纳税调整减少额:
前五年内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
单项选择题
◎甲企业的利润总额为4 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8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4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应交所得税为( )万元。
A.940
B.980
C.1 040
D.1 06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存款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正常收入,税法上也是要纳税的,不需要纳税调整,则的应交所得税=(4 000-80)x25%=980(万元)。
判断题
◎某企业年初有上年形成的亏损50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40万元。假设企业本期无纳税调整事项,则企业当年还应交纳一定的企业所得税。(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由于上年的亏损应该由本年的税前会计利润弥补,弥补完亏损后年末还有未弥补的亏损,则企业无需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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