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培训课程有哪几个

免费试学
讲师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免费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培训课程有哪几个,现在是网课学习比较热门。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的责任

1.设立失败债务和费用的责任承担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司法解释】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述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设立过程损害赔偿责任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承担

(1)发起人为设立中的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述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网校针对不同备考人群,特开设多种班型,赶快来加入我们吧,

以上就是关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课程有哪几个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i就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中级会计职称资料包

免费下载
相关推荐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