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会计中级培训班

免费试学
讲师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免费下载

淮安会计中级培训班,正保的中级会计职称培训课程很多人推荐。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学习:有限合伙企业

经济法新教材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1)《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下)  【例题·判断题】(卷II)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以上就是关于淮安会计中级培训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中级会计职称资料包

免费下载
相关推荐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