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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备考指导: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九章 金融资产
备考指导十二、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以摊余成本来计量)
(一)贷款的会计处理(了解)
总结:贷款的合同金额,相当于债券的面值;合同利率,相当于债券的票面利率。合同金额可能与实际收到金额不同,这可能是手续费、贴息贷款的扣除造成的。实际收到金额相当于购买债券付出的代价。
类似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处理。
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合同金额与实际收到金额不等,意味着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不等。)
借:贷款――本金【合同金额】
贷:吸收存款(或存入中央银行款项)
贷款――利息调整(倒挤)
期末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利息
贷款――利息调整(倒挤,或贷记)
贷:利息收入
(二)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重点)
1.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取得时
借: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应收账款的出售、应收票据的贴现:(金融资产转移)
(1)应收账款的转让
①应收账款转让后,若附追偿权,按短期借款处理;
如: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应收账款出售给A银行,假定A银行支付给甲公司现金。A银行附有追索权。
这种情况是指,乙公司将来不能偿还该笔应收账款,那么A银行可以直接要求甲公司支付。因附追索权情况,风险报酬并未真正转移,应收账款仍在企业的账上。甲公司从A银行取得的钱,应作为借款进行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②应收账款转让后,若不附追偿权,按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处理。
如,见上例,假定A银行不附追索权,即乙公司将来不能支付该笔应收账款,A银行也不能向甲公司进行追偿。风险报酬已经转移,甲公司应终止确认该笔应收账款。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2)应收票据的贴现
这两类票据的风险不一样。假定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乙公司不能支付,那么乙公司的开户银行肯定会为其支付,那么对于该应收票据贴现,其风险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应终止确认。
总结:应收票据贴现是否终止确认,由谁来承兑决定。
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通常属于不附追索权的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一般属于附有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处理思路同应收账款的转让。
①不附追索权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②附追索权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3.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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