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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会计核算之账务处理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一般包括两部分,即应交消费税额的会计处理和实际交纳消费税额的会计处理。下面区别不同情况具体加以说明。
(1)公司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或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及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等方面时,应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发生销货退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明天橡胶厂销售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额为36 000元。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 000
【例】假定上述工厂用汽车轮胎换取某进出口公司的生产设备,应纳税额仍为36 000元。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3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 000
如果公司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且按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那么其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投资”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如果公司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公司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方面且需交纳消费税,那么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例】 大成汽车制造公司用自产乘用车8辆投资于某客运公司,按规定这8辆小车共应交纳消费税额40 000元。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投资 4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 000
【例】某啤酒厂为了扩大产品销路,举办一个啤酒展览会,使用啤酒20吨,共计应纳消费税额4 400元。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 4 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 400
对于随同应税消费品一同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对于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应付款”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例】某化妆品公司向某商业企业销售洗发水一批,所用包装物单独计价,按规定应交纳消费税税额2 000元。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支出 2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 000
公司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发生退税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某橡胶厂用银行存款交纳上月应交纳的消费税款36 000元。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 000
贷:银行存款 36 000
(2)企业将应税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及非生产机构等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某企业将自产的乘用车留厂自用,该车销售价80 000元,规定税率9%;同时该企业还将自产的汽车轮胎20个用于企业更新工程,轮胎每个售价1 800元,适用税率10%.两次应纳消费税分别为7 200元和3 600元。其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7 200
在建工程 3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 800
【例】某企业为了召开定货会,用本企业生产的甲类卷烟60条,招待用户,每条售价100元,税率为45%,应纳消费税2 700元,其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 2 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 700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在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额。受托方按应扣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例】某汽车制造公司委托上述橡胶厂加工汽车轮胎一批,共应交纳消费税100 000元。当汽车制造公司将汽车轮胎提回时,该橡胶厂应代扣代缴这笔应纳税款,并按应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1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 000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若是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等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假定上述汽车制造公司收回轮胎后直接用于小汽车的制造之中。那么,该公司对橡胶厂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额100 000元可以予以抵扣,所做的会计分录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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