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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点及母题:课税对象和税率
课税对象和税率
课税对象如下:
1.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经营所得。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4.财产租赁所得 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5.财产转让所得。
6.偶然所得。
税率如下:
1.综合所得-适用 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 20%。
【多选题】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下列项目属于综合所得的有( )。
A.经营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稿酬所得
E.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BCDE
【解析】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其余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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