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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天3个高频考点二十五
财政
73、税制要素
税负转嫁的含义及方式
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是税制的基本要素。
74、税收分类
1、税收收入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
2、税收按计量标准划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①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增值税、所得税。
②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和体积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消费税中的啤酒、汽油等项目,资源税等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①价内税是指税款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如消费税
②价外税是指税款作为商品或劳务价格以外附加的税收。
增值税在零售以前各环节属于价外税,在零售环节采取价内税。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划分,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①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税收,即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
②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如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5、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类,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①中央税是由中央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消费税、关税。
②地方税是由地方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③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享有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75、流转税-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含义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是调节特定消费品生产的较高收入,平均税率一般较高。我国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二、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消费税采取列举征税办法。即列入征税目录的消费品征税。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税目和税率
1.税目:按产品列举税目---15类
烟;酒;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木制一次性筷子;鞭炮焰火;
2.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大多数应税消费品采用1%-56%的比例税率;
(2)啤酒、黄酒、成品油适用定额税率;
(3)白酒和卷烟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四、计税方法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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