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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级金融》重点信托与租赁
【考点一】信托的概念与功能★★★★
(一)信托的定义
是一种以资产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与法律行为。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1. 信任和诚信是信托成立的前提和基础。
2. 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核心。
3.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区别于一般委托代理关系的重要特征。
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信托事务。
【考点二】信托的设立及管理★★★
(一)信托的设立
1. 设立信托的条件
一是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二是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
三是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是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2. 信托的设立方式
以书面形式设立信托有两种常见的方式:合同和遗嘱。信托合同是信托设立最常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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