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经济哪个培训班比较好,刘戈和梅世强的我都听过,但是后面我还是觉得刘戈的好,刘戈讲的比较生动,而且比较细致,梅世强的不好发表其他言论,望理解。
一级建造师备考的关键就是基础知识,考生只有在这方面下功夫学习才能提高成功的几率。下面是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试重点:总价合同的应用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不要错过。
总价合同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是承包商按签合同时确定的总价,负责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工程建设。
以固定总价签约的合同都称为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等几类,每一种都有其特点和相关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蛩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箅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一、固定总价合同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招标实践中,外资和港台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
对于业主而言,通过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价获取工程的风险几乎不存在。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这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超预算资金锘要公司董事会批准支付的外资企业尤为重要。
二、固定总价合同常见的争议类型
由于对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认识不足,建筑市场上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仍占很大比例,在业主是外资的工程合同中,这一比例则高达70%。但随之而来的合同纠纷也大幅度上升,因固定总价合同引起的纠纷也占较大比例。这些纠纷类型主要有:
1、价格争议
在价格争议中,又可以分为:
(1)材料涨价引起的价格争议。近年全国大多数城市建材大幅度涨价,有些地方的涨幅达30%~50%,这对低价中标而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商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承包商认为材料涨价幅度已经超过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属于当事人签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势变化,要求业主对此进行补偿,追加合同价款。而业主则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材料涨价属于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范围、追加价款没有合同依据为由,拒绝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2〕变更引起的价格争议。设计变更和业主增减工程量是固定总价合同约定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主要原因。因此,如果双方对设计变更、调增调减工程蛩引起的价款变动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一方主张变更工程的单价应按市场价或造价部门市场信息价计价,另一方坚持按照承包商投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双方即会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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