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阆中中学:2017年南充普高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发布时间:2017-07-25分类:初三辅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黎明任组长,邓晓皋任副组长,基教科、职成科、计财科、监审室、市招办、市教科所、市技装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为钢任主任,欧阳明、胡海洋、杨锐为副主任,具体负责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另文下发。公布的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各地各校不得擅自缩减或突破招生计划,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

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及办法另文下发。

(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除经批准可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其余学校均实行属地招生原则。

1.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

市直属学校南充高中、龙门中学,各地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

2.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

3.可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

南充高中、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

三、关于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

正住户籍在我市、但在县(市、区)域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考。

正住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考。

凡有就读普通高中意愿的学生均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已取得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籍者、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者不得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户籍和学籍限制。

4.2018届初中毕业生(即八年级学生)须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其结果计入考生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二)报名时间

4月5日—10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采取网上填报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学校组织考生登陆南充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网(www.ncjypt.com/nczk)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先注册并设置密码,否则报名无效。用户名和密码是考生网上报名、成绩查询、志愿填报的唯一身份标识,考生要妥善保管,如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2.外地返回学生及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报名。外地返回考生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户口簿、原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学历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等资料。

3.市直属学校初中由所在地教育局统筹组织报名。

(四)信息要求

1.网上报名时,学校须预先采集学生照片供学生报名时采用,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由学校在网上报名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同时更正相关信息,再进行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需完成以下工作:

(1)学校认真审核考生网报情况,完善考生报考信息。考生报考信息包括学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报名号、准考证号等(见附件2)。

(2)学校打印考生报考信息确认表,由考生或其监护人核准后签字。

(3)学校将考生报考信息确认表报县(市、区)教育局,由县(市、区)教育局生成报名号和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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