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2-11-28分类:初一辅导

《马关条约》签订时间是1895年,当时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前往日本马关,与日本明治政府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因签订地点是马关,所以称为《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签订背景

《马关条约》为中国清政府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亦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议订专条》三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两款。《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马关条约》主要内容

1、割地: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清政府支付3000万赎辽费)、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款: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3、通商: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4、设厂: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影响

1、《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各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除割地赔款以外中国给予日本的所有特权。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加深民族危机。

2、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而且还造成了台湾和大陆难以弥补的隔阂,遗患至今。

3、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同时,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清朝因此大借外债,致使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4、允许在华投资办厂,其他列强引用“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地在中国开设工厂,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也反映出列强对华经济侵略由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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