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过桥费可以抵扣吗
答:单位有车可以抵扣
(1)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3)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4)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5)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过路过桥费怎么抵扣?
抵扣过桥过路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过路过桥费可以抵扣进项,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相关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原材料等科目)--路桥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收费公路通行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方法是: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进行抵扣申报,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等于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除以1加3%乘以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除以1加5%乘以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根据财税[2016]86号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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