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进项税抵扣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4-13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土地出让金进项税抵扣账务处理一直是很多小伙伴关注的问题,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与进项税抵扣账务处理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出让金进项税抵扣账务处理

土地出让金应视为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1、支付/取得的土地出让金是免税的,即全额入"成本"科目。

2、财会(2016)22号文规定的是"抵扣"的税额,不应适用"抵减"的情况。"抵扣"是进项税自销项税中抵扣,按照增值税原理是顺理成章的,而土地成本是在"免税"的前提下还允许"抵减",会计处理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免税的,是应全额列计成本科目的;二是政府规定房地产项目上游的土地"免税",从增值税链条上来看是鼓励土地的下游降低销售价格,这是政府鼓励下的市场行为,政府在免税的前提下还允许"抵减"销项税额,这是政府给予房地产企业的一种税收补助,且只有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才允许"抵减",即结转收入成本时,应是"与收益相关",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将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

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税收是国家作为管理者对纳税人为国家缴纳的经济义务,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采取一次性收取,则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质。土地出让金自身就是这样一个内在矛盾的复合体。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是租非税,似税非税。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出让金进项税抵扣账务处理的详细介绍,更多与进项税抵扣账务处理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