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进项税能抵扣吗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进项税的抵扣也要根据税局公布的政策来定,如果无形资产的进项税是不在税局要求的范围里,税局不允许抵扣的话会计做账的时候记得要分清楚,不能直接用于抵扣。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无形资产进项税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无形资产的进项税能抵扣吗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不予抵扣后续应转为可抵的处理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对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发生此类情形均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在办理具体纳税申报时,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8栏“其他——税额”项内。要注意不动产进项税额因分期抵扣的规定,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时,60%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直接填列“其他”项抵扣,40%部分应填入“待抵扣进项税额”栏,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再转进“其他”项抵扣。
营改增纳税人不能认为,原先取得未抵扣的三类资产,伴随税制改革可直接计算转入进项抵扣。这里不能忽视的一条首要原则是:纳税人抵扣上述进项税额应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三项资产涉及的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完税凭证。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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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进项税能抵扣吗
发布时间:2020-04-16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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