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设研发中心可以非独立核算吗

发布时间:2020-04-28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外地设研发中心可以非独立核算吗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企业准备设立一个异地(跨县市)分公司,目的在于深入服务地,提供更完善的配套服务,分公司的主要职责就是第一时间为客服提供后续服务,分公司采取的形式是非独立核算,也就是统一核算。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在​外地设研发中心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外地设研发中心可以非独立核算吗

新企业所得税法为法人税制,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为此你分公司的收入、成本均应汇总至外省总部,由总部统一计算出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部对其中50%的部分在各分公司间进行分配实施就地预缴.请你公司在季后10天取得外省总部税务机关出具的分配表,并向无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税.

在有外管证的情况下,所得税可以回总公司申报,否则所得税也要在当地申报.如果是分公司,如果领取有营业执照,非办事处和项目部,对外就是独立核算,必须建账. 追问: 那我总公司这边报税,从现在起是不是就要把分公司的账给合并进去才能报税,而分公司却只需要报自己那部分税 回答: 营业税要分开,分公司建项目账,年底并账入总公司.如果有外管证,所得税就由总公司合并申报.

如果没有,所得税就在当地申报. 追问: 不需要每个月合并吗,而是在年底才并账 回答:具体看当地税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的管理要求.原则上是要每月并账,但因为并账是解决所得税问题.而所得税是按季预缴,年度清算,公司和项目部一般都比较远,实际操作中可以不用每月并账,平时季度申报所得税早分公司提供数据总公司申报就行,年底再并账实际清算.这么操作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外管证,否则就不存在并账问题.

异地开设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需要纳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所得税都要汇总到法人单位缴纳,总部汇总申报所得税即可.但是新税法很多具体操作细则没有出来,你们分公司还是属于当地税务局管理,所以最好也去申报一下,以免麻烦.但是不在当地交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按规定要在当地缴,但是可能存在这种情况:你们发票是总部开的,所以增值税的抵扣只能到总部这边,当地也就不能交增值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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