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什么情况只交城建税不交教育费附加

发布时间:2020-04-28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企业在什么情况只交城建税不交教育费附加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只交城建税不交教育费附加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在什么情况只交城建税不交教育费附加

企业只交城建税不交教育费附加是因为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免征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在什么情况只交城建税不交教育费附加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只交城建税不交教育费附加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