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二手车是企业自己开票吗

发布时间:2020-05-07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销售二手车是企业自己开票吗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销售二手车开票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二手车是企业自己开票吗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卖二手车虽不会经常发生,但却总要碰上一两次,特别是营改增以后,会有更多企业会遇到卖二手车的情况,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卖二手车在各种情况下该如何开发票.在介绍如何开具发票前,先普及下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及旧物的相关税收政策: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也就是说,不同的纳税主体在不同情况下的增值税税率各不相同,另外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并不属于二手车销售行为,无需对二手车的转让行为缴纳增值税,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销售二手车如何开具发票?

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2005年第2号令《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693号《二手车发票》采用压感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严格按照票样统一印制.

因此,对于公司出售车辆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如果公司委托二手车经销企业代销,由二手车交易市场为购买方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果公司将车卖给二手车经销企业,再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卖给购买方,由二手车经销企业为购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果公司直接卖给购买方,应由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为购买方代开发票.

具体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0号 )规定:"一、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公司卖旧车税务处理怎么做?

首先不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增加税种登记手续;其次,属于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列入固定资产的旧机动车,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如果是属于销售使用过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的旧机动车,应按如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销售价(或评估价格)/(1+3%)*3%

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购进时该固定资产不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资产范围,纳税人购进时当然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但销售时由于政策变化,该固定资产属于可抵扣的资产范围.

(1)增值税转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生产型增值税下,购进固定资产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其购进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2)2013年8月1日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企业在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上述资产也未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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