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和开票方不一致怎么做账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一般情况,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付款方和开票方是一致的,如果付款方和开票方不一致,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发票,对于付款方而言是一种损失,需要工作人员仔细检查,避免出现这类的情况。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付款方和开票方不一致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付款方和开票方不一致怎么做账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 中明确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如果抵扣,一经发现,不但要补交税款,还要加收罚款、滞纳金.
公司名称变更和发票名称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只是企业名称变更了,其他如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经营地址等等都没变,那么只需要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来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税务机关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前提是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都已经变更),并将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包括向税务机关领购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自印的发票)向税务机关进行缴销,然后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者自印发票.
新的发票专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须与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相同,不然会花冤枉钱的.
免税证明如果没有到期,可以不变更,因为税务机关是在你原来的税务登记内容上进行的税务登记变更,相应的免税证明也转到你变更后的税务登记上了;如果是已经到期了,则需要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免税资格。
公司法人变更后领发票需要什么
纳税人申请变更发票领购本,需填写《发票领购资格申请表》,向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岗提交下列资料:
(1)变更内容的有关证件、证明和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副本(未涉及变更税务登记证件的可不需要提供);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5)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证件、资料.
公司变更名称及地址,对发票有哪些影响?
如果注册地发生变更,则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如变更生产经营地,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事项,变更生产经营地址所需资料如下:
(1)纳税人信息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
另外,如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及企业名称,需要前往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然后到国税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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