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多赠人员可以删除吗

发布时间:2020-05-18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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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多赠人员可以删除吗

为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已经申报过的人员,不能进行删除,需要您在"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修改/批量修改,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以后的报表中就不会出现这些人了.

员工离职之后,如果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不做处理,在申报的时候就会自动生成离职员工的个税数据,所以要对员工离职后的信息做处理.

对于信息采集没有报送的员工,先选中此员工信息条.选中之后,点击更多操作下面的删除.点击删除之后,页面会弹出,点击确定,确定之后,就可以成功把此员工的信息删除了.此种处理方法,只适用于采集信息报送状态为待报送或者未报送的情况.如果点击确定之后,页面弹出不允许删除,先点击确定.同样先选中离职员工的信息条,再点击更多操作下面的修改.进入修改对话框后,人员状态选择非正常,之后保存.保存好之后,再点击更多操作下面的隐藏非正常人员.之后我们再返回到人员采集界面,离职员工的信息就没有了,申报的时候也不会带出非正常人员的个税信息了.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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