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承兑汇票到期会计账目怎么处理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电子承兑汇票不仅节省纸质汇票制作成本,安全性也超越普通汇票,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电子承兑汇票到期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承兑汇票到期会计账目怎么处理
1、汇票开出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票据到期,保证金转回同时结算还有保证金利息,:
借:银行存款 +利息
贷: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由于有银行担保,所以银行对委托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单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况下会要求企业存入票据金额等值的保证金至票据到期时解付,也有些企业向银行存入票据金额百分之几十的保证金,但必须银行向企业做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信用额度,如果没有银行授信是没有开据银行承兑汇票资格的。
商业承兑到期对方不付款怎么处理
付款人: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贴现人:
借:应收帐款----某承兑人
贷:短期借款
承兑人: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帐款
一、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时的处理
汇票到期,如果付款人无力付款,或者拒绝付款,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其他票据债务人进行追索.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追索的金额,包括三部分:一是汇票的金额,二是自拒绝付款至收到票款时的利息,三是取得拒绝证明时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打车费等 .
二、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时的处罚
根据《 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时的处理是这样的: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帐户不足支付的,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付款证明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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