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由于增值税特点,在其流转环节中适用抵扣.一旦流转结束,则不得抵扣.因此,如果购进货物时抵扣了进项税额,后期发生了不得抵扣的情况,就需要对之前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操作.
对于业务招待费专用发票进项税转出,直接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借: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或者:
取得发票未认证之前:
借:业务招待费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在发票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因为不得抵扣,同时:
借: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已认证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