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一次性计入成本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6-08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设备一次性计入成本账务处理,根据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和财税[2018]54号的规定,可以进行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如上面的文章所述。购进设备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折旧费,贷记累计折旧。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如果不太了解,别着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一次性计入成本账务处理

购进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规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的规定

根据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和财税[2018]54号的规定,可以进行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情况汇总如下:

注:

(1)6大行业指: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

(2)4大行业指: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

(3)仪器、设备,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文艺体育设备,不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4)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已折旧转一次性费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9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决定明确: 

一、对所有行业企业包括财务公司和会计公司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缺乏明确的规定,代账会计实务中对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情形存在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一种方法,就是将购入的固定资产相关费用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项目,不再进行“固定资产”会计科目的核算,用单独的备查登记簿单独记载保管。第二种方法,是分两步处理,渝中区会计公司首先将购入的相关固定资产费用统一依照“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依照统一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其次将固定资产原值全额作为本期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累计折旧”科目以及相关成本费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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