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税两年抵扣不完怎么办,固定资产是不动产的话,需要分两期进行抵扣。第一期60%,第13个月抵扣剩余的40%。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如果不太了解,别着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固定资产进项税两年抵扣不完怎么办
现在购入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不动产,其进项税还用分两年抵扣。但是,购入投资性房地产,其进项税可以一次性抵扣。
相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具体抵扣方式为: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如:2016年5月1日,您单位购入一幢办公楼,取得进项税额110万元,纳税人应在2016年5月抵扣66万元,2017年5月(第13个月)再抵扣剩余的44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怎么会计处理
进项税抵扣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周转材料、固定资产及直接入费用的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进项税抵扣是伴随着采购支付项目进行的,所以只有在采购支付项目实现时(取得结算凭证,即发票)才能入账。
如果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因税务筹划而需要放下月抵扣的进项,按正常的做法应该取得时认证,超过销项时予以自动留抵。这种情况下没有特殊处理,仍按上述操作。
当因需要,即使本月取得进项发票,但不想本月认证,想留到次月认证,则一般采取的方式是该对应的采购项做暂估入账,到下月冲回再正式入账。正式入账时仍按上述分录,暂估入账时不需要做应交税费。
另外,若想当月入账,但仍放下月认证抵扣,则应该在应交增值税下增设待认证项目,采购入库时做分录改为:
借:原材料(或周转材料、固定资产及直接入费用的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然后在认证当月需就认证业务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这种处理时,月末结转增值税时,要注意将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的余额减去
待认证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结转进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
在购进货物的时候就是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每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销大于进)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进大于销)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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