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账打款给个人怎么做账,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公司银行账户直接打款到私人账户。先挂个人往来款。不过最好是不要从公司账户打给私人的,一查就出问题。最好是取出来再用私人的卡转的。如果查到了会很麻烦的。如果不太了解,别着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公账打款给个人怎么做账
公司银行账户直接打款到私人账户
先挂个人往来款
借:其他应收款-私人名字
贷:银行存款**行
由报销人写明报销费用的单据
借:销售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私人名字
不过最好是不要从公司账户打给私人的,一查就出问题。最好是取出来再用私人的卡转的。如果查到了会很麻烦的。
基本户转账到法人账户怎么做账?
基本户转账到法人账户做账方法是: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公司的账户转账到个人的银行卡,只要数额不大,税务上解释的过去,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一、从公司账户往个人账户打款作为取现,这样做账,从公司账和现金账上貌似没什么,但是有两个问题:
1、银行对账单上体现的不是取现,而是转账;
2、身为出纳人员,如果把公司账户上的资金转到自己/个人账户上,这本身就是违规,一旦有检查等事情的话就更说不清了。
个人股东取得以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要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居民个人投资者取得投资的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转增股本,假设核定金额为10万元;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假设核定金额为15万元。根据规定,个人取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万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取得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15万元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即3万元(15万元×20%)。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规定,对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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