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清单导入方式,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一)进入到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票(专票)填开,点击“清单”按钮,点击“导出”,导出一份模板保存在桌面。
(二)在桌面上打开导出的模板,查看每项需要输入的内容:
1、序号:按照增加商品的顺序填写数字;
2、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票面需要体现的商品名称;
3、计量单位、规格型号:软件上为选填项,根据业务要求填写即可;
4、数量、单价和金额:三者是换算关系,输入其中两项即可。
5、税率:按照税局核定的税率选择,若税率为3%,可以填写0.03或3%;
6、折扣金额、折扣税额、折扣率:对此行商品添加折扣时按照折扣情况填写,无需添加折扣为空;
7、价格方式:“0”代表“不含税”,“1”代表“含税”;
8、税收分类编码版本号:在开票系统中点击系统设置-基本编码设置-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左下角的当前版本即为税收分类编码版本号。
9、税收分类编码:打开开票系统中点击系统设置-基本编码设置-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找到自己商品的所属分类,把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填写到表格内;
10、企业商品编码、使用优惠政策标识、中外合作油气田标识:当开具正常税率发票(如3%、17%等)时,这些内容填写为0;
11、零税率标识:当开具正常税率发票(如3%、17%等)时,此项可为空;当税率为特殊税率或使用优惠政策的税率时,因情况不唯一,您可及时联系我们;
12、商品税目、税额、优惠政策说明:为空即可。
(三)将所有商品按照这个模板编辑完成,保存成功后,进入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票(专票)填开界面,点击“清单”按钮,点击“导入”,导入成功即可。
销货清单是否需要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清单也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一般来说:如果清单是税务局提供的 你只需要盖 发票专用章如果清单是自己公司做的(全国各市税务局规定不一样的) 你可以盖发票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 公章 我收到的专用发票都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