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是免税还是0税率的

发布时间:2020-07-08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技术开发合同是免税还是0税率的,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在处理技术开发合同或是其他合同时,如不确定它是要缴纳印花税或其他税费时,建议在纳税申报之前弄清楚,才不容易因漏了税费而造成各种麻烦。如果不太了解,别着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技术开发合同是免税还是0税率的

技术开发合同做合同备案,免税。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办理程序;

技术合同减免税由企业申报,经市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报省科技厅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具体程序如下:

1、办理技术合同认定;

2、填写减免税申请报告表;

3、持技术合同正本一份、技术合同认定证明到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技术开发合同收入免交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一、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部分免征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这部分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但是在购进项目部分用于应税项目部分用于免税项目的情况下,对于免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普遍认为比较科学I约方法是采用销售额比例法,即用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来计算分摊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再将销项税额中的金额作为应免征的税额进行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全部免征增值税

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全部属于增值税的免税项目,有两种情况:

1.如果纳税人开始购进货物或者劳务时不准备或者不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而且生产过程中其用途发生了改变,最终全部用于免税项目,即纳税人对外销售的全部是增值税免税项目,其会计处理可比照第(一)种情况进行。

2.如果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时已经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的生产或者销售,其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应计入采购成本,因而也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减免税款等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技术开发合同是免税还是0税率的的详细介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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