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季末资产总额怎么填

发布时间:2020-09-28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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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季末资产总额怎么填

《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并且,"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汇算清缴期到了,请大家务必注意获取税前扣除凭证的时间.

季初是资产负债表3月期末余额,季末是6月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这个是填表说明(二)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

季度初值,1,4,7,10月份的月初数据.

季度末值,3,6,9,12月的期末数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新版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报需要注意些什么?

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申报表填报

一、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简称"a类预缴申报表").

"实际利润额"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一)预缴时当期的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含),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先填报《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15%的积;同时在附表3的第3行"减半征税"栏填写"实际利润额"×10%的积.

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而改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二)预缴时当期的累计实际利润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含),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纳税人,在《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5%的积.

(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以及其他行次合计后的金额,即为按照税收规定在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再填到"a类预缴申报表"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的"本期金额"栏内.

二、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

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金额"栏次内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栏次内不填金额.

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按月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本期金额"=第19行×1/12;按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本期金额"=第19行×1/4.

(一)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全年可按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预缴.先填报《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内,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5%的积;同时在附表3的第3行"减半征税"栏内填写"a类预缴申报表"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0%的积.

(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的,全年可按减低税率的优惠政策预缴,在《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金额栏内,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5%的积.

(三)将《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与其他行次合计后的金额,作为按照税收规定在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填报至"a类预缴申报表"第23行"减免所得税额"的"本期金额"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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