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发布时间:2020-12-30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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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规定为30年.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

会计档案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

会计档案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

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已经发生,用以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最初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出差乘坐的车船票、采购材料的发货票、到仓库领料的领料单等,都是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中直接产生的,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初证明,在法律上具有证明效力,所以也可叫做"证明凭证".

会计凭证保管要求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帐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多少年?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规定为30年,不过,各类凭证因种类的不同也有着一定的差别,但是前提条件是这些凭证都要符合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才可以.好了,今天本章就结束了,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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