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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在自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且,同时还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减征50%的优惠政策。
截至2月18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印发文件,均按照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和附加政策在纳税申报上有何要求?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种和附加政策在纳税申报上有何要求?
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本次减征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纳税人只要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有关选项,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享受京财税〔〕196号文件附加税减半征收优惠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能享受该优惠吗?
根据(京财税〔〕196号)规定: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京财税〔〕196号文件的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税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有着几千年的历史。税收是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而产生的,这既是税收产生的原因,也体现着税收最初的职能作用。了解跟多税收知识,继续关注我们的资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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