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保险公司赔款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1-01-14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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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保险公司赔款会计分录

收到保险公司保险赔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赔款

管理费用(超出保险公司赔款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赔款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因此在责任期限内不幸残疾或身故,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健康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收到保险赔偿该怎么入帐?

一般是单位先垫款修车,借:管理费用-车辆维修费。贷:银行存款(现金)。收到保险理赔款后冲原来的业务凭证,借:银行存款(现金),贷:管理费用-车辆维修费(账本上记在借方用红字表示)。

损失赔偿原则是指在保险标的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保险赔偿原则有时也称损失补偿原则。保险赔偿作为财产保险活动的最后环节,是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财产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的直接体现。

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复到遭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也是由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向数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其损失赔偿必须在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被保险人所得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其保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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