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基础考点: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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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适用税率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四)劳务报酬所得为纳税人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特殊计税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三节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P334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 P325-P326
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其具体办法是: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为畸高收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次计税: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③每次收入的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劳务报酬所得为纳税人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特殊计税
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计算公式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或: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解释1】关于换算系数:
适用20%税率的,换算系数=1-20%×(1-20%)=84%
适用30%税率的,换算系数=1-30%×(1-20%)=76%
适用40%税率的,换算系数=1-40%×(1-20%)=68%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