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领取资格证书
二、设定依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8〕40号)
三、申请条件:成绩合格,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广东省清远市考区考生
四、办理材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办理地点:清远市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室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七、联系电话:0763-3366674
八、办理流程:
1.清远市考试办收到省考试局寄来的证书或成绩证明→2.清远市考试办网站上发布通知领取→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前来清远市考试办领取→4.清远市考试办核查考生身份证真实性、有效性,并与证书信息进行核对→5.发放证书,领证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