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比网校在线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
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提前招生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有助于学校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与自律的原则;
坚持科学选才与体现特色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坚持学校负责与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以保证提前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招生专业相关教学学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成立提前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招生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学校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提前招生章程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学校根据需要成立提前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教学学校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吸收一定数量的校外考评人员。负责制定本专业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及内容,负责对本教学学校各招生专业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给出测试结果。
(四)提前招生实行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为提前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三、招生规模与范围
(一)提前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2017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以内。
(二)提前招生生源范围为浙江省。
四、招生程序
提前招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报名:遵循考生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学校按报考条件逐个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组织专业人员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提前招生报名系统内已审核的考生信息不得更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资格确认。
(二)资格确认:学校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三)综合素质测试形式:面试。
(四)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按“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技术、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2,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