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Bachelor's Degree)指的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学位授予单位依照本单位的学位授予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补充材料:
1、学位: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2、学士学位证书:
学士学位证书是学习者在接受高等本科教育,并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由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给学习者的证书。它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了学士的规定标准,不得作其他用途。如发现证书有涂改者则不再有效。如发现学士学位获得者有不符合条件的,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撤销授予其学士学位的决定,并收回已发的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