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6}1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招生计划以及据此编制的分专业计划的方案公告如下。
1、学术型招生计划26个。其中舞蹈史论专业和艺术管理专业计划共17个,中国古典舞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专业、现代舞专业计划共6个,奥克兰项目计划3个。
2、专业型招生计划41个。其中中国古典舞专业计划9个,中国民族民间舞专业计划14个,芭蕾舞专业计划3个,编导与现代舞专业计划6个,音乐剧专业计划2个,艺术设计专业计划4个,社会舞蹈专业计划2个,奥克兰项目计划1个。
根据《补充意见》的有关内容,我校会根据导师队伍和复试生源的实际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对以上分专业计划的方案做适当调整。但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从而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