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在职研究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16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

发布时间:2017-08-28分类:考研

  一、拟招生人数

  2016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约3350名各类学历硕士研究生(最终以教育部公布的名额为准),其中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不超过1650名,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符合《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名基本要求(可登录http://yz.chsi.cn/查询),且满足以下各类考试方式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二)各类考试方式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1、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需按照《2016年接收推免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说明及要求》完成各项流程。

  2、全国统考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①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截止到现场确认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本科毕业的学历信息)。

  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现场确认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为本科结业的信息),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14年9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

  (2)上述的②中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④、⑤类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复试前咨询所报考的相关学院)。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报考北航(不含报考“130500设计学”专业)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也在其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按照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5)报考北航“130500设计学”专业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3、单独考试

  (1)我校只接收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国防系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员报考(不接收社会零散考生报名),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只限报考“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及户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应于2015年10月底以前,持单位推荐信到报考学院联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同意盖章签字后,按照北航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经报考学院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单位推荐信等材料,到北航现场确认点提交上述报考材料并进行资格确认。凡是未经我校现场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我校只在学术型专业、工程硕士专业类别中设置单独考试。

  (2)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3)单独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试题均为我校自行命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考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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