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对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绩核查。执业药师考试各科都是客观题,客观题科目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受理查分申请,且不再重新评阅答卷。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执业药师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各科满分均为120分。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