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再注册需要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健康体检表、许可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学分证明。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持有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注册机构须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注销再注册需要提供的文件如下: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后,打印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3、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复印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4、《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5、《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6、《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