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西药师继续教育不及格可通过补考取得相应学分。执业西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西药师注册和保留其资格的常用条件,执业西药师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登记制。
执业西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由中国药师协会备案的施教机构负责学分授予。执业西药师参加中国药师协会或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获取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中国药师协会和省级(执业)药师协会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为执业西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注册提供服务。
执业西药师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登记制,实行电子化管理。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继续教育内容、形式、考核结果、学分数、施教机构等信息。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负责确认参加本辖区执业西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信息,中国药师协会负责汇总参加全国示范性网络培训的学分信息,并分别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西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