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再注册需要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健康体检表、许可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学分证明。执业药师注销再注册需要材料具体如下: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后,打印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3、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复印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4、《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5、《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6、《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