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执业药师免试考生成绩管理办法是什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只需要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并且在连续2年内通过两门考试,即可取得执业药师证书。
《考试办法》对具备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报考条件,取消了原来的工作年限规定。但是对免试科目作出了要求,即中药学的高级职称只能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西药学的高级职称,只能免考西药学专业知识,相互对应。并增加了医学、中医学专业类高级职称。
新的免试政策取消工作年限限制,并增加医学、中医学类专业高级职称,给苦等工作年限的考生、医学(中医学)类考生提供了提前通过考试的机会。
为什么要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