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工作不可以报考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报名有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工作证明以验证是否达到年限,且得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岗工作年限。执业药师报名采用归属地报名原则,考生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报考,部分地区要求在工作地报名的需提供社保证明。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需要的材料如下:
1.《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能证明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4.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5.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6.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