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谁的课讲的好,环球网校安国庆讲的不错。
二建《市政工程》备考考点:工程档案编制要求
工程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2)工程资料应真实、准确、齐全,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应依法追究责任。(二)分类及主要内容(1)基建文件:决策立项文件,建设规划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开工、商务,工程竣工备案文件等。(2)监理资料:监理管理、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监理等。(3)施工资料:施工管理、技术文件、物资、测量监测、施工记录、验收、质量评定等。(4)竣工图(5)竣工验收文件:竣工总结,验收记录,相关电子档案。
施工资料管理
(一)基本规定(1)总承包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分包单位应主动向总承包单位移交有关施工资料。(2)需注册建造师签章的应严格按有关法规规定签字、盖章。(二)提交企业进行保管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文件、物资资料、测量监测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全部内容。(三)移交建设单位保管竣工图表;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材料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评定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测量复检及预验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功能性试验记录等;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的试验检查记录;永久性水准点的位置、构造物在施工中的测量定位记录;其他技术决定;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与验收证书。
工程档案编制与管理
(1)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2)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3)项目部应设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管理工作。实行主管负责人责任制,建立施工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以上就是关于二建法规谁的课讲的好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二级建造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